发布时间:2026-11-05 19:44源自:综合报道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租房水电费加价,尤其是城中村出租屋的“水电费刺客”,长期是广州住房租赁市场的突出民生痛点。日前,广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租赁房屋居民生活用水用电费用代收管理规定》,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实施,以地方立法为租赁房屋水电代收划定清晰的法律边界。
《规定》共11条,坚持“小切口”立法,聚焦租赁房屋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代收行为,对计价计量、违规情形、信息公示、法律责任作出全链条规范。在计费方式上,确立“按价按量”收取的总原则:水电费单价区分合表价格与阶梯价格两类,执行阶梯水电价格的统一按供水供电企业缴费明细所载当期平均价格计算;用水用电量则区分“一表一户”“一表多户有分表”“一表多户无分表”三种场景分别核算,化解城中村“一栋总表多户分租”长期存在的计费争议。
《规定》列举了八种加收或变相加收水电费的情形,涵盖收费单价超标、超过实际用量收费、使用不合格分表虚增用量、总收费高于向水电企业缴纳金额、公摊费用混入租户水电费、其他费用计入水电费、按水电用量计收管理费服务费,以及其他违法加收行为。一旦查实,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并可并处违法加收费用五倍以下罚款。
针对“水电费该交多少、有没有被加收不清楚”的问题,《规定》建立信息出示与查询制度:代收费人应当在当期收费前向承租人出示供水供电企业出具的缴费明细,“多户一表”的还须公示各承租人的用量与应交费用,涉及分摊的须提供分摊清单;承租人凭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还可直接向供水供电企业查询该房屋的缴费明细。
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承租人、出租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业内观点认为,明码实价的制度设计把“糊涂账”变成“明白账”,让整治租房水电加价乱象有法可依、惩戒有据;新规落地后,还需畅通投诉渠道、盯住各类规避套路,推动租赁市场回归规范有序轨道。
(综合来源:新快报)
欢迎分享转载→ 租房水电费不能再收“糊涂账” 广州立法明确八类加价情形最高罚五倍
上一篇:白云鹤龙街消防培训分层分类推进 企业端基层端同步补短板
下一篇:没有了
备案号:粤ICP备2021073115号-1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