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4 19:52源自:综合报道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11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航空器及升空物飞行活动管控的通告》(穗府规〔2026〕9号),明确自2026年11月11日0时至11月21日24时,对南沙区万顷沙镇、龙穴街道全域实施航空器及升空物飞行活动管控,严防各类升空物飞行活动带来空中安全风险。

通告明确,管控对象覆盖各类航空器及升空物,包括微、轻、小、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模型航空器、自备动力飞行玩具,固定翼飞机、直升机、动力伞、载人热气球等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航空器,以及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风筝、孔明灯等所有可能影响空中安全的升空物体。管控时段及区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开展上述航空器及升空物飞行活动。
通告同时明确例外情形:安全保障、警务执勤、应急救援、气象探测、重要生产作业等确需开展飞行活动的,须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报批,经批准后方可飞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航空器及升空物飞行,除遵守通告要求外,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空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违反通告及相关法律规定、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主体,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如发现违规飞行行为,可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共同维护空域安全秩序。管控期间,万顷沙镇、龙穴街道区域内的生产作业和群众活动应提前做好安排,注意避开管控时段与区域,妥善保管无人机等飞行设备。
(综合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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