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2 09:29源自:综合报道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火热进行的广交会进入第三期,展馆内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的值班律师格外忙碌,为参展客商逐项拆解外汇管理、跨境收付款风控、涉外知识产权等实务难题。历经六年试点探索,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执业活动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实施,依托新修订的律师法,这项发端于广东的试点政策正式入法定型,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迎来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试点始于2020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的一项阶段性制度安排,符合条件的港澳执业律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后,可在内地九市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民商事法律业务。2023年9月首次试点期满后延长三年;2026年9月1日新修订的律师法正式施行,将这项制度写入法律条文;随后司法部依据新律师法制定配套规章,明确取得大湾区执业资格的港澳律师可受聘于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担任内地律所合伙人,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修订后的律师法连同配套办法,为制度长期稳健运行提供坚实保障;澳门律师公会理事会主席黄显辉介绍,澳门已有106名律师注册成为大湾区律师。
来自广东省司法厅的统计显示,目前已有超过700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的200多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实现内地九市全覆盖,累计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1000余件;广州的大湾区律师累计办案超230件,诉讼案件标的额超12亿元。广州市司法局数据显示,全市现有190名大湾区律师在穗执业,2500余名律师深耕涉外业务。
港澳律师也在更深层次参与湾区法治建设:广东共有24名持证港澳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中9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余人参与广交会等重大经贸活动的法律服务工作。
从试点探索到入法定型,大湾区律师制度正把“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随着跨法域法律服务供给持续扩容,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有望走深走实,企业出海与居民跨境生活也将获得更连贯的专业支撑。
(综合来源:新快报)
欢迎分享转载→ 大湾区律师执业新政正式实施 超700名港澳律师持证服务湾区
备案号:粤ICP备2021073115号-1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