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视窗

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 > 本文内容

11.9元卖执业医师网课构成侵权 广州荔湾法院判决赔偿维权费用

发布时间:2026-10-29 21:25源自:综合报道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随着线上教育蓬勃发展,低价倒卖、私自传播盗版网课的现象屡见不鲜。10月27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某电商商家以11.9元低价销售执业医师考试网课,被课程开发方诉至法院。法院认定其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低至11.9元 网盘链接藏盗版课程

甲公司是一家医学教育培训企业,自主开发了涵盖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全套网络课程,并注册“甲医学网”系列商标。乙公司在某电商平台经营两家店铺,以11.9元的价格销售执业医师考试网课。甲公司购买后提取网盘链接,发现其中大量视频课程的内容、讲师姓名及“甲医学网”标识与自家课程完全一致,遂对购买过程和网盘内容全程记录,并通过可信时间戳固定证据,以著作权侵权为由诉至法院。

低价倒卖同样担责 证据固定是关键

荔湾法院经审理认定乙公司构成侵权,并根据实际损失、获利情况及侵权情节综合确定赔偿数额。法官指出,网络课程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智力成果,教育培训机构依合同享有著作权,未经许可通过售卖网盘链接、组建共享群组、上传视频平台等方式传播他人网课,均构成侵权;即便售价极低、单次获利微薄,也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官同时提醒,网络盗版侵权具有易逝性、易篡改性特点,隐蔽性极强,侵权商家可随时下架商品、删除网盘链接,导致证据极易灭失。权利人可通过可信时间戳存证、区块链存证、公证处电子保全等方式固定证据,证明内容在特定时间点确实存在且事后无法修改。广大消费者也应理性消费,自觉抵制来源不明的低价盗版课程,既规避学习内容出错、资源失效的风险,也共同维护健康规范的网络教育市场环境。

(综合来源:羊城晚报)

欢迎分享转载→ 11.9元卖执业医师网课构成侵权 广州荔湾法院判决赔偿维权费用

用户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注: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备案号:粤ICP备2021073115号-1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