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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元卖执业医师网课 广州荔湾法院认定低价倒卖构成侵权

发布时间:2026-10-27 23:44源自:综合报道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一门标价仅11.9元的“执业医师考试网课”,背后竟是一条盗版侵权链条。10月27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明确即便售价极低、单次获利微薄,低价倒卖他人网课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为网络课程盗版敲响法治警钟。

11.9元“白菜价”网课 牵出盗版链条

甲公司是一家医学教育培训企业,自主开发了涵盖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全套网络课程,还注册了“甲医学网”系列商标。乙公司在某电商平台经营两家店铺,以11.9元的价格销售执业医师考试网课。甲公司购买后提取网盘链接发现,其中大量视频课程的内容、讲师姓名及“甲医学网”标识均与自家课程完全一致。甲公司对购买过程和网盘内容进行了全程记录,并通过可信时间戳固定证据,随后以著作权侵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认定构成侵权 低价薄利也难逃赔偿

荔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法官指出,网络课程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智力成果,教育培训机构依合同享有著作权;未经许可,通过售卖网盘链接、组建共享群组、上传视频平台等方式传播他人网课,均构成侵权。本案中,甲公司投入成本研发制作涉案医学网课,乙公司未经授权低价倒卖课程网盘资源,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盗用,即便售价极低、单次获利微薄,也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电子证据成维权关键 法官给出提醒

法官强调,网络盗版侵权具有易逝性、易篡改性,隐蔽性极强,侵权商家可随时下架商品、删除网盘链接、篡改售卖信息,导致证据极易灭失。固定证据的方式有多种,例如可信时间戳存证、区块链存证、公证处电子保全等,能够证明某份内容在某个时间点确实存在且事后无法随意修改。法院据此综合甲公司实际损失、乙公司获利情况及侵权情节确定赔偿数额。法官提醒,网络经营者应尊重智力劳动,未经授权不得私自售卖、传播各类网课资源;教育机构要提高维权意识,遭遇侵权时及时规范留存电子证据;消费者也应理性消费,自觉抵制来源不明的低价盗版课程。

(综合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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