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6 15:07源自:综合报道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宅地不得捆绑出让、安置房5年内转让由政府回购、土地可以“带押过户”——11月5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加强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土地供应与供后监管作出多项重要调整,并下放部分审批权限至各区。
出让条件方面,新规明确禁止2宗及以上宅地捆绑出让,改变了此前允许2宗宅地打包出让的做法,有利于降低房企拿地资金门槛,让更多中小房企有机会参与土拍。配建要求同步收紧:严禁配建经营性项目及楼堂馆所,原则上不配建道路、绿地、河涌、政策性住房及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由政府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由政府提前或同步实施。
供后监管方面,地块原则上一年内开工、三年竣工,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一年,逾期将涉及违约金及土地闲置费;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地块不得供应,土壤检测不合格需修复的项目禁止开工。
征求意见稿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城中村改造安置房转让规则:需在5年内转让的,除补缴土地出让金外,由房屋所在区按有偿使用价格回购,纳入市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满5年后转让不受限制。楼市“办证难”也有了新解法——“证缴分离”机制下,即便开发商欠缴土地出让金,购房人仍可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
此外,未达到25%开发投资门槛的土地可办理预告登记转让,同步推行土地使用权“带押变更、带押过户”;自持住宅和商办物业可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转向市场化销售。业内人士认为,新政进一步放宽土地二级市场转让规则,将提高土地要素流通效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综合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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