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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家庭房产继承引警示 老人立遗嘱锁定份额护子女

发布时间:2026-10-21 17:56源自:中国新闻网·广东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广州梁女士(化姓)的母亲再婚后与继父共同抚育继弟长大,二人婚后购置的房产登记在继父名下。继父抱着“房产证写谁名就是谁的”想法,计划将房产只留给亲生儿子,这让梁女士的母亲颇为担忧,母女最终前往中华遗嘱库依法订立遗嘱,锁定母亲自身房产份额,保障梁女士的权益。

法律盲区,扶养关系继子女同权

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服务点项目负责人许冰纯解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同属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权完全平等。梁女士的母亲把继子抚养成人,已形成法律上的扶养关系,继子依法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这是很多重组家庭长辈容易忽略的一点。

不做规划,亲生女儿或仅得六分之一

许冰纯解释,若无遗嘱,一旦发生继承,夫妻共同房产要先分出一半归配偶,剩余一半再由配偶、亲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若母亲不做规划,梁女士最终只能分到房产约六分之一的份额。此外,房产仅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若配偶提前处置,未登记一方很难及时干预。“房产证写谁名字房子就归谁”是常见误区,婚后购置房产若无特殊约定,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享有一半产权。

提前立嘱,依法处分自有份额

母亲订立遗嘱,可单独处分属于自己的二分之一房产份额,指定由亲生女儿继承,改变法定继承均分的结果;后续若家人产生纠纷,遗嘱可作为法律依据。专家特别提醒,遗嘱仅能处置本人合法财产,无权处分配偶的财产份额,提前规划才能让财产“可控、可护、可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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