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编委《关于组建增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批复》(穗编字〔2011〕299号)文件精神,撤销增城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设立增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市政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正局级行政执法机构,直属市政府管理。 特此公告。
增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