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广泛的民主权利,只要公民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向有关机关举报。公民通过举报的形式,实现法律赋予的管理国家事务和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民主权利,严格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举报有功的人员,还将受到奖励或重奖。需要说明的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尤其是公民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既相统一,又具有双重性质。举报既是一项权利,又是一项义务。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举报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举报义务,只要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就有权力和义务大胆地举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享有和实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
●公民举报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1、举报权。举报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民主监督权利。对于公民的举报,任何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2、要求回避权。举报人发现受理机关接待的工作人员有法定回避情形的,可要求其回避。3、查询结果权。公民举报后,有权向受理机关询问,要求给予答复。4、享有物质和精神奖励权。对举报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和单位,给予其精神、物质奖励。5、其他权利。举报人有选择举报方式的自由等。
●公民举报负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义务:1、举报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2、据实举报义务。举报应实事求是,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姓名、单位和违法犯罪事实;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3、对检察机关询问的内容有保密的义务。遵守举报工作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