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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收费的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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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增城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   
地    址:荔城镇岗前西路35号
办事电话:82626058          投诉电话:82630077
办事内容:教育收费
办事条件:1、是增城市公办学校以及政府设立的学历教育机构;
         2、必须领取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发的《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
                    3、必须纳入同级财政“收支两条线” 管理。
办事依据:1、中小学校的收费按《关于我市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标准和有关问题的通知》(增价[2002]51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增府办[2002]22号)文执行;
          2、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择校费按《关于调整市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择校费的通知》(增价[2003]31号)执行;
          3、学生军训依照《关于做好2002年我市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增军训协字[2002]1号)文执行。
办事程序:1、经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审核后,统一报市物价部门审批;
          2、市直属学校由市收费管理办公室委托工商银行直收;
          3、镇属学校原则上应实行“学校开票,银行代收”的方式缴款,受条件限制的学校也可实行直收三日一次或金额达到1000元一次缴入专户的“双限制”方法。
办事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办事时限:7个工作日。
备    注:1、学校收费的票据统一到同级财政部门领取,费款应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2、教育收费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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