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增城市教育局督导室。 地 址:荔城镇岗前西路35号。 办事电话:82624200 投诉电话:82630077 办事条件:1、申报单位是增城市辖区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2、申报等级学校、幼儿园其办学历史不能少于3年。 3、学校有一届以上的毕业生。 办事依据:《广东省普通高中等级评估方案》、《广东省民办普通高中等级评估方案》、《广东省初级中学等级评估方案》、《广东省民办初级中学等级评估方案》、 《广东省全日制小学等级评估方案》、《广东省民办小学等级评估方案》、《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方案》。 办事程序:1、学校、幼儿园对照相关评估方案自评。 2、自评符合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向督导室提出书面申请。 3、督导室组织督学到学校作申报指导。 4、督导室组织评估组到学校、幼儿园现场评估。 办事时间:每年的三月、九月为等级学校申报时间。 办事时限: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报学校、幼儿园,当学期组织评估。 备 注:未通过评估的学校、幼儿园三年内不能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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