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乡愁都应该来源于故乡,而我的故乡在我心里已经不复存在,至少现在的家不是我的故乡,我是背井离乡好多年的人.乡愁,是我心头一块很沉很粗糙的大石头,无论我怎么用精致的语言都难于打磨它.
小学毕业就离开了故乡,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城镇开始了中学生活,感觉到自己像个缺乏母爱的孩子,脸色苍白,头发蓬乱,衣服破烂.我不觉得可怜,而且从来没有流泪,我不认为捧着满腔哀伤的乡愁是一件值得吹捧得事情。直到考上大学,我一袭孤影飘到一座繁华而陌生的大城市,就这样飘来飘去,乡愁在我灵魂的表层正式神秘失踪.
我一直这么固执地认为, 我的立场,乡愁的形状都是刺破了我的尊严感的匕首.模糊的乡愁让我欲说还休! 思乡并非我生活的一部分,虽然我是一个地道的游子,所以读起郁达夫先生《故都的秋》让我产生一种冲动,要马上赶去北京,赶上北国的秋天,但是也不过想饱尝一下这“秋”而已. 当然,不在郁达夫先生故居那三间高台上轩敞的正屋,还有木柱回廊,庭院里蕉肥竹瘦、绿荫匝地,欣赏这秋便是一种遗憾,我就算永远地拥有她,也是没用的,这也是我迟迟没动身北上的原因之一。
在大学的几年里,我被别人厚重的思乡情怀冲昏了头脑,也深深地刺激了我顽固的灵魂.我的思维就像最后一块失守的处女地,我开始思考,我试图凭直觉去接近乡愁. 我越是接近,它所发出的尖锐的惊叫越是响亮。我清楚乡愁已经不属于我,它已经变得很凶狠,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北极熊,它只是存在我家族曾经的辉煌和荣耀的庇护下.是的,乡愁只是存在,而且很傲慢.我不是城市猎人,我无法接近它,远远地静悄悄地,我看着它肆无忌惮地游走并且对我嘲笑.我甚至觉得它是虚幻的假像,是我的幻想,但我控制不了.
黑暗的罅隙没有阳光,我的思想搁浅,甚至触礁.抱着不屈的信念还是选择壮烈地牺牲?不以物喜, 我不是过于执着的人,我宁愿像战死沙场的士兵一样悲壮.当别人兴致勃勃地抒发思乡情怀,我绝对是一个很友善的倾听者,这时候,我习惯于沉默,沉默只是表面的掩饰,真实的感触便不知不觉培养了起来.人到底是拒绝冷漠、死亡和服从生命的,既然乡愁曾经生长在我的心里, 是衰老,是代谢,是死亡,是埋藏,应该也是发芽,是新生.我琢磨着,我决定为乡愁腾出一块宁静的空地, 用心灵的精华去孕育这片土地,感受乡愁的呻吟和呐喊,以歌咏志,忏悔灵魂的原罪。
乡愁,它忧伤的眼神,像一座古老而失落的城堡,我读不懂它。我忽然想起了西顿的《熊王》、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特罗耶波尔斯基的《白比姆黑耳朵》里面的动物们,它们把乡愁这种情感进一步推向极致。我心中的那只遭受遗弃的凶猛的北极熊不正像它们吗?哪一天我能够重新品尝故乡的痕迹呢?大约有五、六年没有回去了,故乡黄昏中的呼唤和思想,我以为我能感觉得了,这使我陷入疯狂的徒劳,殚精竭虑,心田枯竭。
乡愁,在村庄,乡村,城镇和大城市之间,不断地转变,速度是那么的快,快得那么可怕,可怕得像电闪雷鸣,风雨冰霜一样平常。当我得生命进入另一个阶段,我惊奇地发现,所谓的
逢佳节,倍思亲,酒断肠,泪相思,犹如滚滚长江东逝水。我不难明白当年东坡居士站在赤壁(据说不是真正发生赤壁之战的地方)怀古高唱: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大诗人的豪放之中是一种落寞,落寞之中又是一种叹息流逝之情,已经无法挽回,却苦苦捍卫岁月的容颜和受创的理想。
在“五一”的七天长假期,我回家去了,忽然跟母亲说起,我想去故乡瞧瞧。母亲是从农村出来的,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妇女,在她略带惊愕的表情中,我读出了一种母亲对儿子特有的赞许之情,我知道我的决定是正确的,无论结果如何。落叶归根啊,人世间最神秘的特性,大概是神的安排吧,它深深影响着人们的神经脉络,人们的性格和理想。城市的喧嚣浮躁湮没不了故乡与生俱来不灭不竭的良知!
于是马上动身,坐车出发,一路的颠簸反而增添了一路的兴致。快要到达故乡之前,我的心蓦地忐忑不安起来,我尽最大的努力安抚它,保持沉着镇定,我毕竟与故乡多年不见了。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当年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心情是那么的复杂,也难怪他抒发对故乡之情的文字是那么的深沉!
看见了路两旁一大片一望无际的绿油油的禾苗,我的心情平复了不少,我插过秧,我割过禾,我晒过谷,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既熟悉又陌生啊!在繁华的城市里,我喝的可乐有时候苦涩无比,为了虚伪的物质而虚伪,功名利禄,投机钻营;但是从前在朴素的村庄,我喝的白开水却甘甜无比,辛勤劳动一整天所换回的一杯白开水,包含了多少亲人的关怀和爱惜啊!所谓的都市文明将人性引进了另一种无止境的悲哀。
我开始感到惭愧,为自己也为别人,一个不能理解乡愁这种特殊物质的人会深深陷入追求所谓的虚伪的物质而不能自拔。下了车,我终于站定了脚,站在我曾经劳动过和嬉戏过的土地上,我奢望永远不要再离开。我发觉了我的悲哀,在痛苦的边缘,我的乡愁在大声抽泣。我回来啦,我终于回来啦!我大声呼喊了两声。
阳光斜斜地光临大地,像极了一个漫舞的仙女,两声给路边的野花带来了青春,给田里的禾苗带来了养分,也给我一直都认为最可爱的人——农民,带来了丰收的希望。有阳光的生命才是幸福的生命,这才是一种文明的符号,一种值得推崇的文明,一种传统正宗的美丽,没有阴暗,没有邪恶,没有猖狂,没有病态。
我故乡的亲人,我家族的人,有的搬去了附近的城镇,有的搬去了很远的大城市,一个游子的回归,落脚点应该安置在何处呢?一种少小离家老大回的落寞之感悠然而生,我不禁又悲哀起来,习惯于长期扮演经济人的角色,这个时候,思维像生锈了的铁棒子,居然迟钝了,故乡难道没有我栖息之所了吗?是我藐视了故乡,还是故乡在藐视我?
迈着沉重的步子,不经意之间,我望到了不远出一大群正在劳作的农民,还一小群正在玩耍的朴实无华的孩子,我仿佛从这些孩子中找到了我小时候的影子,都是快乐无忧的小不点。如果说大自然是伟大的,那么农民天生就是大自然的宠儿!我们是否把人性中灵敏的嗅觉都花光在繁华城市的经济效益当中,而忽视了自己的乡愁,忽视了农民的生存价值,甚至以不屑一顾的傲慢神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纯粹是无知的指责。
在故乡,面对质朴的人们,我感到无比扩大的舒畅,是我在城市里爬滚所无法感触得到的,我会心地笑了,我发觉我的乡愁也微笑了,亲切了,它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出现在我的灵魂深处。我再一次会心地笑了,故乡的人们都是我的亲人啊!一个游子的落脚点可以驻择在故乡的每一个美丽的角落,而我的乡愁也有了美好的归宿。面对乡愁就好像面对着一面镜子,你对它做了什么举止神情,它就对你做什么。
我终于鼓起了勇气和信心,温柔地触摸着我的乡愁,原来它就是良心。接近我们的乡愁,永远只有一条道路,那就是接近我们的良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