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推荐增城市第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对象的公告 | |
| 来源:增城日报 日期:08年08日19日 点击数: | |
为认真落实党管人才的要求和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切实加强我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拔尖人才在增城现代化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增城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选拔我市第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条件
凡在我市科研、生产第一线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相关学科和社会科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省、广州市属驻增城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外地受聘在增城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或自由职业者,2005年以来在本市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符合《增城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者均可作为推荐、选拔对象。
二、推荐方式
1、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有制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采用单位推荐形式,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统一报送。
2、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采用组织推荐(由各学会或学术团体以组织名义进行推荐,并须有两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专家推荐(由两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个人自荐(由主管部门或两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证明其自荐材料的真实性)等三种形式,并须将有关表格资料报送给主管业务的局以上单位,审核后加意见再统一报送。
三、需要呈报的材料
呈报材料包括:1、《增城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一式两份;2、近3年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3、主要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包括成果鉴定证书、主要荣誉证书、主要论文代表作(不超过5篇)、主要著作封页、承担的市级以上项目课题批件和计划书以及能说明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等。材料请按上述类别的顺序装订成册,于2008年8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专业干部管理部门(自然科学类的报市科技局,社会科学类的报市人事局),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增城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增城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以及有关资料可从增城政府网(http://www.zcic.gd.cn/)、“增城之窗”网站(http://www.zcwin.com/)、增城科技网(http://www.zcst.gov.cn/)下载。
四、享受待遇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是市委、市政府在专业技术领域内授予专业技术人才的市级最高荣誉称号。被评为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政府津贴,在科研、疗养、医疗保健等方面享有优惠待遇。
咨询方式:市人事局 82737563 廖颖馨;
市科技局 82752115 邹建敏。
中共增城市委组织部
增城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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